无论外表看起来站得多么笔直,多么规规矩矩,只要是身体的某个部位扭曲,让人感觉疼痛的姿势,从力学角度来说,都是错误的姿势。此外,导致身心俱疲,让人感到有压迫感的姿势,从生理学角度来说,也是错误的姿势。所以让自己感觉呼吸顺畅,头脑清醒,便于运动的姿势,才是让生命喜悦的正确姿势。
反复摸索并掌握这样的姿势,成为自己的目标。有了坚定不移的目标,不论周围的人有怎样的意见,你的心灵都不再轻易动摇,“自我支柱”也将使你更加信赖自我。
我向冲老师询问了“生命即神”和瑜伽姿势蕴含的道理,并以此为契机找到了追寻自我支柱的道路。同时,我的思维方式寻得根基。
冲老师曾这样说过:“因为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值得尊重的存在,因为人生是仅此一次的珍贵旅程,所以我们才能体会今天这一天、当下这一瞬间是多么宝贵和重要。”要想这样真实地活下去,就必须领悟“对我们来说最重要的是什么”,在生活中重视它,并付诸实践。
所谓世间最重要的事物,没有它,世间万物就不复存在,它是万物的根本——没错,它就是生命本身。我们自身也是生命所在,我们诞生于其他生命,被养育,并生存于世。只要理解了这一点,就能够体会具有生命的万物是多么珍贵,以及其中的力量。当我们能够将自身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的时候,我们便能最大限度地体会到“生命即神”这一观点带来的喜悦。要想得到这份喜悦,应当选择自由无拘束的生活方式,以一颗自由的心灵,将自己奉献给周围的一切。
此外还应该注意加强身心的适应能力,选择积极的生活方式。遵循生命法则的真实的生活方式,才是带给你喜悦的生活方式。
世间万物皆有生命
虽然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使用“在神的庇佑下”或者是“由神创造”等表达方式,但我认为这样的表达方式稍有偏差。
创造这个宇宙,即对于“创造一切的力量及其性质”赋予“神”这个名称的,正是我们自己。也就是说,创造“神”这个名称的,与其说是神,倒不如说是我们人类。只要知晓这一点,我们就再也不会拘泥于“神的旨意”和“充满人情味的神”之类的本末倒置的表达方式。归根结底,世间万物皆有生命,所以世间万物都可以被视作“神”。
此外,纵览世界的各种宗教的形成和内容,若将“生命即神”的“神”字的体现理解为“创造一切的力量及其性质”“真理”“宇宙和自然的法则”,那么“上帝”也好,“阿拉”也好,“婆罗门”(印度哲学中宇宙的根本原理)也好,“法”(达摩)也好,这些称谓的本质其实都是相同的。
也就是说,“神”“法”“佛”等词汇,并非所谓的“具有人格的创世主”,而是用于体现“创造的能量及其法则”的含义。因此我们可以领悟到,“生命”具有“能量的流动”这层含义,也具有“法则”这层含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