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這個目標終究沒有實現。第一個失敗跡象,是在我在分區越野州錦標賽中取得重大突破的那一刻。那場比賽在曼徹斯特的德里菲爾公園(Derryfield Park)舉行,堪稱全美最困難的高中越野跑道,起點是一條滑雪坡道底部,得一路往上跑到坡頂再下來。我登頂時位居第二,僅落後尚恩.利文斯頓(Sean Livingston)這名完全屬於另一個次元的天才型高三生。我當時沒有多想,直到我們跑出樹林,女友一看到我就朝著站她旁邊的人大喊:「噢天哪!他第二耶!」我這才發覺自己超猛。
但僅僅數秒後,我就被來自史蒂文斯學院同樣就讀高二的勁敵塔德.蓋爾(Todd Geil)超越了。在山腳下,他還在我前方十到十五公尺;但最後得克服一段高難度上彎,跑道才會再度平坦直通終點。我比塔德更擅長跑上坡(當初也是這樣才領先他),便開始急起直追。
我們同時跑過最後一個彎道。塔德踮起腳尖加速,我也一樣,此刻耳畔傳來雙方父母、教練和隊友高分貝的加油聲,我們倆幾乎是齊步衝向終點線。
然後我就放棄了,直接投降,不想跑了。萌生此念頭的當下,塔德又把速度拉高一個檔次,進行最後一搏。我永遠也不會知道我能否跟上他的速度、能否把速度再提升一點,因為我甚至連試都沒試。原因很簡單:太痛了。我內心有一部分好像在問:「你有多想贏?」另一部分則回答:「再想贏也比不過那傢伙。」我覺得塔德並非比我更有天賦或更有體力──實際上,接下來在我們高中生涯的五次冠軍越野賽跑中,我兩度都跑贏他。但那天我們倆的差別在於,他願意跑得更賣力。
十一歲時,我首次體驗到耐力賽伴隨的痛苦,內心遭受的衝擊自此揮之不去。我熱愛跑步,也愛培養更強健的體魂、更敏捷的身手,但我討厭比賽時必須承擔的痛苦。剛開始接觸跑步時,我對於這項運動潛藏的黑暗面雖然排斥,但還算應付得來,內心抱持的期待也不高。但我達到選手的水準後,才發現居然比以往更痛苦,而為了奪冠還得忍受更多痛苦。那時我才意識到,自己過去雖然也很痛苦,但仍待在相對的舒適圈中,自以為拿出超越「百分之百」的表現就所向披靡。
但那並不是我的選擇;我反而成了被心魔所困的典型例子。每到比賽當天,我就會遭到無盡的恐懼感折磨。我的胃部不斷翻騰、心臟劇烈跳動,滿腦子都是即將面臨的痛苦。假如比賽是在星期二,我整天上課就會呈現恍神狀況,聽不到老師說什麼;假如是在星期六,我只能勉強吃下蜂蜜堅果口味的喜瑞爾麥片,然後出門與隊友會合,一起搭巴士前往賽場任人宰割。
大三時,我開始對比賽敷衍了事,假裝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,其實內心明白只有百分之九十五。我跑步展現的認真程度不多不少,沒有人知道我在打混。即使如此,我仍然偶爾有成績亮眼的時刻,像是在一九八七年冠軍爭霸賽中獲得第六名,但我更常跑完步後感到自我厭惡,深知自己並沒有全力以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