牛頓遮蔽門窗,讓房間變暗,只留下少許窗縫讓陽光透進來,他拿了一塊三角柱型的玻璃,也就是三稜鏡,放在縫隙間。他以為會看到後方牆壁出現一圈色彩,就像透過望遠鏡看到的那樣。可是他卻發現一道小小的彩虹橫灑在對面的牆壁上,伸展出去的不是圓圈,而是直線。在那一刻,牛頓發現了陽光具有一種全新的特性:可以經由折射而被分解為其組成。更重要的是,他推斷,彩虹的顏色是光本身固有的特性─並不是玻璃以某種方式將光上色。陽光實際上是由一系列顏色組成,結合在一起的時候,看起來是白色。逆轉這個過程,他也證明:第二塊稜鏡可以將彩虹變回一束白光。
有時,在暴雨過後,我們可以看見牛頓觀察到的現象,以最宏偉的規模展現出來。太陽從雲後出現,陽光遇到懸浮在空中的微小水滴,產生類似稜鏡的作用,組成陽光的各種顏色突然散開,產生彩虹。也許,在你閱讀的時候,旁邊就有一杯水。如果有,你可以親眼目睹這個效應。試試看,將水杯放在白色表面,有一束陽光照到的地方,你可以瞥見陽光照進水裡,再從水裡出來時產生的顏色。
有個現象可以鞏固牛頓的理論,無論你使用稜鏡、一杯水,或是懸浮在空氣中的雨滴,彩虹的顏色看起來總是以同樣的順序展開:紅、橙、黃、綠、藍、紫。你看到的書頁之所以呈現白色,是因為它均等反射了所有的顏色。我們周圍之所以有個色彩繽紛的世界,是因為不同的物體對這些顏色反射的強度有所不同。
牛頓的實驗雖然給光的理論帶來了曙光,卻並沒有就此揭開光是什麼。牛頓猜想光是一種物質,由一束束的微粒(corpuscle)組成,光粒子的質量因顏色而異。隨著光從空氣進入玻璃稜鏡,再離開回到空氣中時,不同質量的粒子,行進路徑就會受到不同程度的偏折─陽光產生了「折射」,因而依序梳理出一道道的顏色。
然而,牛頓並不是這時代唯一觀測到光有全新行為的博學之士。
英國博學家虎克(Robert Hooke, 1635-1703),以及荷蘭自然哲學家暨數學家惠更斯(Christiaan Huygens, 1629-1695),都在研究光的本質,而兩人都不認同牛頓的粒子說。他們反對的理由很充分:實驗已證明,兩束光可以互相穿透,卻不會交互影響。倘若光是粒子組成便不該如此,因為粒子可能互相碰撞。但如果光是波動,會互相穿透也就不奇怪了。然而牛頓對光的波動說完全不理會。
虎克是倫敦英國皇家學會的創始元老暨實驗負責人(Curator of Experiments),負責設計儀器和展示科學實驗,並在諸多科學領域貢獻良多。他也不畏引起爭議。虎克先發表了波動理論,過沒幾年,牛頓也發表了自己的光學理論,科學上的歧見,造成兩人之間的敵對競爭愈演愈烈。牛頓的取勝策略十分成功:只要活得比虎克久就可以了;他保留自己對光的完整理論,不公開其中的細節,直到虎克於一七○三年逝世之後才發表。